磨勘官是官名,
科举制度中负责磨勘试卷之官员。清制,乡、会试磨勘官,于揭晓前由礼部请旨派出。
磨勘官人选,清初由礼部和礼科官员担任。康熙四十一年(1702),改为在九卿、翰、詹、科、道等官中选派。乾隆元年(1736), 又改为令都察院、科、道五品以上科甲出身之官员和翰、詹、中允、赞善以上官员,共集天安门外朝房磨勘。乾隆二十五年始,增派编修、检讨,并额定乡、会试磨勘官为四十人。同治十三年(1874),增为六十人。磨勘官初不署名,亦无奖惩。乾隆二十一年,始令磨勘官亲书衔名,且派大臣复勘;二十五年,复增议叙、议处规定,功令始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