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指体现
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原则的
人道主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在伦理道德领域中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之一。它要求社会对个人以及人们相互之间关心和同情,尊重个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尊重人格,维护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并促进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全面发展。它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人们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建立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相适应,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历史观为理论基础。它是对以往历史上的人道主义和人道精神的批判、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革命的人道主义的继续和发展。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真诚的、具体的、现实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确立,使个人和社会的基本利益归于一致。
社会就应该和能够真正做到尊重每个劳动者及其劳动和劳动成果,真正把满足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作为社会生产的目的,为劳动者发挥和发展才能逐步创造必要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的劳动者之间,应该和能够真正地建立起团结、互助、友爱的关系,排除以往私有制社会那种损人利己、尔虞我诈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应该和能够在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广大范围内形成社会主义的道德关系,实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从伦理方面体现出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对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利益、人格的尊重和关心,体现出绝大多数人对共同利益的关心以及人民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关心。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是自发实现的,需要大力加强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包括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准则在内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不同于,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它也不能代替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历史观。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同志式关系,也不单纯是人道关系。从根本上说,人与人之间的人道关系,也只有在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中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与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从抽象人性出发,以个人主义为核心,服务于资产阶级利益和统治;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以唯物史观为基础,以推翻一切剥削制度为前提,以人民革命和人民民主专政为实现条件,坚持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相统一,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的现实的人道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