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劳动者总数
社会学术语
社会劳动者总数即“就业人员数”。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和经营收入的人口总数。包括各种经济类型的职工,乡村劳动者,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劳动者。不包括不参加社会劳动的家务劳动者、在校学生、待业和待学人员,以及正在劳改、劳教的人员等,也不包括现役军人。这一指标说明一定时期一国或一个地区劳动力的数量、构成、动态与分配使用情况是研究社会劳动力资源的利用程度和就业状况,制定和检查劳动力计划和政策,计算社会劳动生产率等的基本依据。
社会劳动者构成亦称“就业结构”。社会劳动者在国民经济各部门、行业、各地区、各种经济形式之间的分配比例。常用各类劳动者在全部社会劳动者中所占的比重表示。社会劳动者主要构成有:(1)社会劳动者城乡构成,指社会劳动者在城镇和乡村的分配比例。(2) 社会劳动者行业构成,指社会劳动者在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分配比例。它可反映社会劳动者在不同行业的分布状况。(3) 社会劳动者经济类型构成。指社会劳动者在不同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之间的分配比例。可反映社会劳动力在各种经济类型的分配状况及其消长动向。社会劳动者构成是国民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社会劳动者构成变动的主要因素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就业政策、投资结构、科学技术进步、社会消费趋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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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7-1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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