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知论(social cognition theory),
社会心理学的主要理论之一。源于20世纪20~30年代德国心理学家K.考夫卡、W.克勒和M.魏特海默等创立的
格式塔心理学。格式塔意即形式或图形,在心理学中通常指模式或完形。格式塔心理学的主要观点是:整体不决定于其个别的元素,而局部过程都决定于整体的内在特性。因此,要理解整体的全部性质,就需要“自上而下”地分析从整体结构到各个组成部分的特性。30~40年代,与魏特海默等同时代的K.莱温另辟格式塔心理学新的领域。他侧重于意志和需要的研究,创立拓扑心理学。他提出B=□(P,E)的行为公式,强调行为随人与环境这两个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与莱温同时代的F.海德、M.谢里夫、S.E.阿施、T.M.纽科姆等人在认知平衡、社会规范形成、印象形成等领域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从而逐步形成了社会认知这一理论取向。从50年代后期开始,L.费斯廷格、H.H.凯利等人对这一理论又作了新的发展,建立了认知不协调、社会比较、归因等理论。
主要有:人们并不被动地面对世界中的种种事物,相反,他们把自己的知觉、思想和信念组织成简单的、有意义的形式。不管情境显得多么随意和杂乱,人们都会把某种概念应用于它,把某种意义赋予它。对于世界这种组织、知觉和解释,影响着我们在所有情境尤其是社会情境中行为方式。它的具体理论主要有:①场论;②心理生活空间理论;③印象形成理论;④社会规范理论;⑤社会比较理论;⑥隐含人格理论;⑦归因理论;⑧社会公平理论;⑨认知不协调理论;⑩认知均衡理论;□参考群体理论;□自发知觉理论;□知觉定势理论;□社会期望理论;□认知一致性理论;□认知—情感一致性理论等。社会认知论内容十分丰富,应用十分广泛,在社会心理学的许多领域,人们都可以用它去思考和解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