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0-2015)是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社会责任”一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负责任的组织,这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组织对自我社会价值的追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组织已开始认识到社会责任对于组织自身根本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重要性,并在组织内全面开展社会责任实践。
社会责任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高度重视,其发展主要以推动社会责任标准的广泛实施为主要特征。制定中国的社会责任标准,不仅符合世界发展的趋势,也将有效促进中国各类组织更好地开展社会责任工作。
编制进程
2012年10月12日,国家标准计划《社会责任指南》(20120660-T-424)下达,项目周期36个月,由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项目获批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牵头成立了标准起草组。由于该国家标准涉及面涉及人权、劳工、环境、消费者等多个专业领域,且主要用户是各个行业、各种规模的企业,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该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成更具代表性,标准起草组邀请了相关政府部门的专家,同时加强劳工、劳动保障等专业领域专家和各类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
标准起草组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分析,确定了该标准起草工作的基本原则、思路、工作方法和计划安排。标准主要起草人向标准起草组全体成员散发了标准草案第一稿征询修改意见。标准起草组在2013年7-11月三次对标准草案第一稿进行深人研究和讨论,形成了标准草案稿第二稿。
2014年3月,标准起草组在标准草案稿第二稿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并专门走访了国内人权和法律领域权威专家以征求意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4年5月,标准起草组就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尤其是各类行业企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包括两方面:一是有重点地面向典型行业、企业和专家征求意见;二是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2014年12月,标准起草组再次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所收集到的来自社会各界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标准起草组组织召开专题讨论会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5年1月27日,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社会责任指南》国家标准审查会。审查专家一致同意通过该国家标准送审稿,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审查专家意见,标准起草组认真修改标准内容,完成标准报批稿和报批工作。
2015年6月2日,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0-2015)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16年1月1日,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0-2015)实施。
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0-2015)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该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社会责任指南》(ISO 26000:2010)。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工作委员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时报社有限公司、中国新时代认证中心、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元桥、郭军、侯洁、程多生、于帆、郝琴、张峻峰、林峰、殷格非、李伟阳、原野、王晓光、张旺、刘卫华、涂玮、唐伯超、陈健洲、王小蓓、陈胜。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0-2015)为组织理解社会责任并管理和实施相关活动提供指南,旨在帮助组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组织社会价值,最大限度地致力于可持续发展。该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组织。在应用本标准时,建议组织充分考虑自身规模、性质、行业特征等实际状况和条件。该标准不适用于认证目的。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社会责任指南》(GB/T36000-2015)的发布实施必将使中国社会责任领域的相关概念及实践得到统一和规范,为组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提供依据,更好地促进组织履行社会责任,有助于中国社会责任活动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