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闲散人员是由社会、闲散和人员三个词语构成的
合成词,其含义是这三个词语意思的整合。通常指没有固定职业和
工作场所、游手好闲、自由分散于社会各处的闲杂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范围界限模糊,常被认为含有贬义。
含义
谁是“社会闲散人员”?
最近,国内发生了几起
群体性事件,特别关注媒体对这些事件的报道,发现一个共性,那就是,参与事件的除了被称为“一小撮”的领头的“
不法分子”外,其余的参与者,大多叫做“社会闲散人员”。
比如,一条
最新消息,是9月16日《
贵州都市报》的报道,说一个被称为熊某的,因其家人和公交车
售票员发生口角,当天熊某纠集了3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带上“家伙”,驾驶一辆货车对公交车进行尾追堵截,进行打击报复。这30多砸公汽的人,就被称为“社会闲散人员”。
群体性事件,当事人违法的就该法办,这是法院的事,我不想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倒是在细细的琢磨“社会闲散人员”时,发现真是别有洞天。
闲散人员,是由闲人与散人组成的。什么是闲人呢?大约是无事可做,只好闲着,或是
有事不想做,也只好闲着的人。闲不住时,也会去想找点事做,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什么是散人?我有我的理解,可能未必正确,那就是,是分散的、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战线的人。为什么还要在这些人头上加上“社会”的定语呢?因为啊,过去,单位与社会是一个对立的概念。一直以来,人的
人身关系要么在单位里,要么在家庭,脱离了这两者,就进入了社会。
闲着,分散,没有哪个机构组织管得了,游荡在社会的个个角落,“社会闲散人员”是自由的。在习惯于将人按单位,按组织“规划”和固定起来,便于管理的“治人者”看来,这帮子人因其自由,游离,难以约束,而有危险性。
所以讲,“社会闲散人员”首先是一群潜在的危险人群,对这些人,要提防,他们“闲不住”要弄点坏事出来,就要打击。
其次,“社会闲散人员”是一群模糊人。我们知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是人,只要是一个群体,就会有他(们)的相貌、性格、气质、谈举、特征等等,是应该比较清晰的,可触可感的,绝不应该虚无飘渺,模糊不清。比方我们说张三,就会想到张
三长的什么样,有什么
口头禅,有什么嗜好,说话时的声音语调怎能么等等,熟悉一点的,还能联想到他的人品个性、社会关系等等。作为一个群体,也会有某种群体性的特征,比方我们说到白领,就很会说,哦,就是那群吃得比猪差,干得比牛多,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鸡早的人啊。
独独这“社会闲散人员”不仅是一个模糊的概念,而且是由一张张模糊的面孔组成的。我怀疑这个概念的创造者是故意要将他们模糊掉,要故意让他们“身份不明”,一旦“身份不明”,而且还有潜在的危险,具有攻击性,就很容易唤起人们的提防仇视感,就会很自然地与之划清界限,并保持敌对的态度。这就是说,这样一群人,已经先入为主地被划到了不善之例。
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无论一个多么闲散的人,他也有他的音容笑貌,有他的社会关系,有他的利益追求,有他的权利主张,有他的恶,也有他的善,不管他们身份如何,他们首先是一个公民。可是,由于我们给他们下了“社会闲散人员”的定义,他们一下子就变成了一群被抛弃,被孤立的群体。
也是一群孤立群体
事实上,很多“社会闲散人员”确实是被抛弃,被孤立的
社会群体,他们也许并不想闲着,他们也想找点事情做,他们也要养家糊口;他们也许并不想散着,他们也想得到机构组织的关心救助。他们之所以闲着,不排除社会没有创造机会让他们有事可做,也不排除政府没有允许成立更多的民间组织来吸纳他们。
动不动就说“社会闲散人员”,似乎无意中表明,我们这个社会里,存在大量的“社会闲散人员”。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是不是说下岗情况很普遍?
失业率上升?还没有就业就失业的人在增加?
当然,我们可以说,闲人并不总是下岗
失业者,那些发达的人,一辈子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剩下的有生之年的任务就是如何花钱,而不是赚钱的人,不是也可以是闲人么?他们可能闲得要用种种的娱乐来打发时间。问题是,这部分人虽然是闲人,却不是散人,更不必加上“社会”的定语。
有人说,我们社会还不是一个橄榄型的社会,橄榄型的社会意味着,有钱人及穷人都占社会少数比例,这就意味着“闲人”,“散人”少。一个两头大中间小,或是一个金字塔型的社会,肯定是一个“闲人”,“散人”多多的社会。这样的社会被证明是不稳定不和谐的。我们不仅要消灭“社会闲散人员”这种歧视性的称谓,更要从
社会结构上消灭“社会闲散人员”,而这才是治根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