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静力学是法国孔德社会学理论的两个组成部分之一,与“
社会动力学”相对。着重静态地研究一般的
社会组织结构、关系、性质秩序、规律。孔德认为人人都有利己(个人本能)和利他(社会本能)两种心理,社会生活起源于这两者的调和。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其组成部分是相互联系的,社会的细胞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是社会的缩影,是一个小社会,而社会正是按家庭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是家庭的总和。家庭最能体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合作和服从的关系,在家庭中大家互相关心,相亲相爱,同时又小辈服从长辈,妻子服从丈夫,这是社会关系的范例和模型。
孔德主张社会学研究应从经验事实出发,认为个人是社会的构成要素,个人的特性关系到社会的特性,因而个人是社会最基本的经验事实。
首先,人有感情和理智两种资质。感情资质使人喜好变化,厌恶忍耐;理智资质使人为了生存而忍受长期、枯燥、单调的劳作。前者一般处于绝对优势,所以人总是容易感到疲倦。但在社会进化过程中后者不断发展,削弱了前者,使人接受哪怕是最不合意的活动,并把它转变为必要的活动。两者的关系如何,对人类社会性质具有重大影响。
孔德主张,人应发展比动物高出一筹的理智资质。
其次,人的感情分为个人
感情和社会感情。个人感情倾向于利己,甚至使人为了满足个人本能需要而置道德于不顾。社会感情倾向于利他,使人爱人如爱己。在现实社会中,人的利己本能往往占绝对优势,但不能由此认为人性从根本上是不道德的,因为个人的利己本能是现实生活中“第一个不可缺少的动因”。孔德说,个人感情给我们的社会活动指出了目的和方向,若没有它,个人对社会生活就会漠不关心,甚至反过来抵触社会感情,有损于社会利益。他有句名言:人不爱己,焉能爱人。因此他主张,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不是消除个人本能的支配地位,而是妥善协调个人感情与社会感情,使二者相得益彰。
孔德十分重视对家庭的研究。在他看来,社会起源不是个人而是家庭,家庭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组织是个人本能和社会本能的调和。家庭是利己的,又是利他的,所以对个人本能和社会本能具有调和作用。个人本能和社会本能是决定社会起源、性质的东西。这是说,社会性质不是由生产方式而是由人的意志、感情决定的,因而是明显的历史
唯心主义。
孔德认为家庭生活的协调规律是爱与感激。关于家庭的社会学理论归总起来是研究两种关系,一是男女两性从属关系,二是长幼从属关系。前者创造家庭,后者维系家庭。男子在体力、智力上优于女子,所以女子从属于男子。两性关系的凝聚力在于“爱”,而爱的最终决定权掌握在女性手里。男女关系不平等却能表现出完善的和谐。父母对子女具有绝对权威,子女应服从父母,长幼之间的维系力在于“感激”,家庭生活由家长调节,全家服从家长,小辈服从长辈,妇女服从男人。家庭关系的原则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在社会生活中,政府负责调节,政府是社会本能(利他心)的自然产物。政府的职责在于防止知识和社会解体、调节社会关系和巩固社会秩序,人民必须服从政府。在社会中,也必须贯彻家庭中的合作互爱的原则,各阶级的人们要相互友爱、相互同情,平民服从领袖,大家都遵守政府的规定,才能建立安定的社会环境。
要靠精神道德的改良,用不着改变社会的物质基础,否则就会引起废除私有制的问题,就会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私有制可以稳定社会秩序。言下之意,他反对
社会主义和
共产主义理论,具体说是反对圣西门的
空想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