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
(四)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研究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荒滩、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六)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拟定农业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种植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申报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申报。
(八)承办县政府授权的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的受援项目;组织有关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和省、市农业资金投入;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按照权限管理局属单位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以及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负责农村经济和农业情况的调查、调查报告的撰写、调查结果的汇报与交流;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管理、会议组织、文秘、接待、档案、信访、综治保卫等工作;组织有关综合性报告的起草;负责财务审查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 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培训和劳动工资关系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工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农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全局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政治学习、宣传工作、协管党、团和群众组织。
三、 农业政策法规和农业科教股
负责国家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参与农业经济政策的研究,提供农业法律法规服务;负责农业局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依法对违反农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切实维护全县农资市场秩序,认真抓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农业科技项目和农业职业教育工作,编制农业科技项目计划、指导、检查、督促项目的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工作。
四、市场信息股
1、负责起草综合型报告、汇报材料和文件;2、组织开展农业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3、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市场调控;4、研究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建议;5、参与拟定农业各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组织开展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6、预测并发布农村经济信息,加强农业信息互联网络功能建设,负责局及各业务股站大型活动报导及光盘制作,负责发布《祁东农业》信息及建设维护《祁东县农业信息》网站;7、对口负责市农业局信息科和综合信息中心交办的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
1、归口管理国家、省、市、县安排的专项资金;2、负责重大农业建设项目资格的审查验资工作;3、研究提出有关农业发展的财政、信贷政策建议;4、协助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5、协助指导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及下属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6、负责对局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7、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蔬菜办
负责城镇专业蔬菜基地编制规划,负责城镇专业蔬菜基地建设规费征缴,负责管理全县所有一年生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及开发服务工作;负责一年生蔬菜基地建设。
七、执法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联合行动;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例行农产品质量抽查监测任务;负责全县范围内农产品市场准入检验、农产品质量评估鉴定检验、农产品基地环境质量的检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标准宣传贯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农产品质检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承办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农技推广中心
负责编制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计划,组织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指导所辖区域的技术推广工作;制定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规章制度,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协助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农技推广干部的业务进修和培训;搞好农业科技情报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粮油站
研究拟定粮油作物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研究提出粮油作物发展的有关政策;调查分析粮油作物生产形势和开发动态,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布局、产品加工、质量改进、效益提高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指导粮油作物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粮食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发展粮油作物带方向性和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提出粮油作物生产重大技术措施和新产品开发计划。负责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及开发服务工作。负责粮油作物的基地建设。参与指导粮油产品的深加工及产业化工作。
十一、土肥站
研究拟定中、低产田、土的改良规划,并提供其技术保障;组织协调土肥重大项目的实施及土肥技术培训;调查分析我县土壤利用、肥料施用的状况,研究提出肥料发展的建议;负责新肥料、新激素、新技术的推广及技术开发服务;负责全县土壤资源、类型普查及土、肥资源监测;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肥料登记监督管理;协同做好化肥质量监测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植保站
研究拟定和实施植保植检的工作规划,组织实施植保工程及植物保护、植物检疫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预警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和新农药、新药械、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及植保植检技术的培训,指导全县植保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有害生物普查及风险性分析,做好检疫对象的封锁、控制和消灭工作,种子、苗木引进及种子、苗木生产基地的检疫工作,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运检疫工作;负责农药经营单位资格的审查和证件签发及经营人员培训及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药质量监督管理;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经作站
研究拟定经济作物的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建议;调查分析经济作物生产形势和市场动态,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区域分布、产品加工、质量改进、效益提高和栽培方式改革措施;指导经济作物产业化工作;组织协调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总结推广发展经济作物带方向性和有指导示范作用的先进经验,提出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措施和新产品开发计划。负责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及开发服务工作;负责经济作物的基地建设。参与指导经济作物产品的深加工及产业化工作。组织开展农场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科技成果的应用。
十四、优农中心
十五、种子管理站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种子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并组织实施种子发展规划;制定种子选育、引进、区试、审定、繁殖、推广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种子生产、经营、计划、质量、品种储备的管理。签发和管理《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种子市场,协助查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种子质量检测、仲裁及有关技术监督;培训种子生产、经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农广校办公室
十七、农环站
宣传贯彻农业环境法规,制订全县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环境状况调查;负责农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建议、监测和管理,调查处理破坏、污染农业环境的事故;负责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商品广告的审查和农产品质量的调查、监测和管理;负责组织制订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的操作技术规程,产品申报和评审;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重大项目的实施及生产示范;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