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在
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工作,由普通警员升任分局副政委、分局局长,2000年交流至
芳村公安分局任局长。
祁晓林生前的分管单位为: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地铁分局等单位,联系单位为天河区分局,是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局长。2013年1月,广州金盾网上“广州市公安局局领导班子”名单,已经将祁晓林的名字去除,此前他排名第三。
2013年1月9日上午,广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沙到市公安局参加祁晓林自缢身亡情况调查通报会。在会上表示,祁晓林同志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祁晓林同志生前身患疾病,有抑郁病症状。另经向有关部门了解,没有发现祁晓林同志有违法违纪问题。吴沙要求市公安局切实做好善后工作。会后,吴沙对祁晓林同志的家属进行了慰问。
执行国家有关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法规;负责和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研究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全市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实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处置;负责对全市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登记和核发牌证,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考核和驾驶证核发、审验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监控、信号控制以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参与有关市建设、大型建设配建停车场的规划、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地铁、轻轨的治安管理工作(不含地铁上盖物业),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旅客和运输的安全;组织、指导地铁营运、建设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协办发生在管理范围内的
刑事案件和
治安案件,指导、监督防火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