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玉民
华晨汽车集团原董事长
祁玉民,男,汉族,1959年1月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人物履历
1978.09--1982.08 陕西机械学院工程经济系管理工程专业学习;
1982.08--1982.11 大连重型机器厂二车间见习;
1982.11--1985.06 大连重型机器厂计划科见习、计划员;
1985.06--1986.03 大连重型机器厂计划科副科长;
1986.03--1992.08 大连重型机器厂经济计划处副处长;
1992.08--1994.04 大连重型机器厂经济计划处处长;
1994.04--1995.11 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处处长;
1995.11--1998.06 大重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8.06--1998.10 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
1998.10--2000.06 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
2000.06--2001.11 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1.11--2002.12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2.12--2004.09 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常委;
2004.09--2004.10 提名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人选;
2004.10--2005.12 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5.12--2010.02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组书记;
2010.02--2015.12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组副书记;
2015.12--2019.03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9.03-- 退休。
人物事件
通报批评
2020年8月29日,因申华控股、控股股东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存在大额关联资金往来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违纪被查
2020年12月4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1年6月15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祁玉民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议事规则违规决定重大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搞钱色交易;对华晨集团虚报利润问题失职失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祁玉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祁玉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1年6月,据“辽宁检察”微信公众号,祁玉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祁玉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起公诉
2021年7月,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朝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祁玉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祁玉民担任大重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处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重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合作、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作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罚款
2021年9月16日,金杯汽车、申华控股相继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华晨集团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祁玉民处以60万元罚款。
公开通报
2022年5月,辽宁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情况通报,其中有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祁玉民在国资国企领域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2018年8月,华晨集团与省外某公司签订协议合作开展新能源汽车项目,在此过程中祁玉民对该公司给予支持关照并收受钱款1100万元。1995年至2019年,祁玉民利用职务便利,在借用资金、承揽业务、取得经营销售权等方面先后为39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折合共计1.33亿余元。祁玉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祁玉民被开除党籍,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主要成就
祁玉民带领华晨集团与宝马集团在合资合作中率先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祁玉民推进华晨与雷诺深化合作,在中国汽车界开创了在合资公司同时开发和经营外资品牌和自主品牌的模式。
2006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候选人。2007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 。2013年第十四届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2013年中国最佳CEO”。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24 18:55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