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之法”,也叫“祖宗家法”、“祖宗法”、“祖宗之制”、“祖宗法度”、“祖宗典制”、“祖宗故事”等等。后世帝王对其开国祖宗,一般都持有祗畏敬奉的心态,也力图总结并继承他们的治道家法。
在家国同构的
封建政体下,家法族规作为“准法律规范”得到统治者的承认,形成家法补充国法、国法混同家法的独有的历史现象。“祖宗家法”之类说辞尽管宋代最盛行,却非宋代所独有。
宋朝统治者充分吸收唐、五代弊政的历史教训,为了严密防范文臣、武将、女后、外戚、宗室、宦官等六种人专权独裁,制定出一整套集中政权、兵权、财权、立法与司法权等的“祖宗家法”。 “祖宗家法”并不是一种固定具象、条目清晰的实体;而是诸多规定背后起制约作用的一种规范,一种反映宋代制度文化的精神性内核,反映着一些探求治道的政治群体心目中的一种理念。随着时代推移,尤其是从北宋后期开始,百来年的前规后矩相继纳入了“祖宗家法”的大框架,使其内容十分驳杂庞大,外延边际也越发模糊。这一提法受到形势变化带来的各种压力,处于不断修正、不断解释、不断更新再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