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有多项功能。
票据作为一种流通证券,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如下作用:1.结算作用在金融业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各种经济往来中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了结和清算,已越来多地借助各种支付工具来完成,其中票据就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支付工具。债权人人债务人手中取得一张一定金额的银行本票,就可以用它来了结和清算双方彼此间的债权、债务,同样可以起到现实货币的支付作用。2.信用作用票据尽管不是现实的钞票,但它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书面支付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签发,汇款人必须先将款项交付签发银行方能办理;支票的签发,也必须在出票人帐户余额之内办理,商业汇票的签发,更须遵循债权、债务双方的有关契约,经出票人签发,承兑人承兑以后,票据收款人才可以在汇票付款日取得票款。因此,票据是建立在严格的信用基础之上的,体现了特定的经济关系。3.流通作用票据持有人在偿还债务、购买商品或向银行融通资金时,可经背书后将票据转让(或出卖)给债权人,这一行为即为票据的转让流通。票据经背书转让后,背书人对被背书人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义务。经多次背书的票据,各债务人对最后一个持票人均负有票据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因而,在日常经济活动中,票据转让可使未到期的票据代替货币流通,节约现金的使用。4.抵销债务作用这一作用是由票据的转让流通特征所决定的。例如,零售商店到批发商店进货,批发商店拿到零售商店开始它的票据后,可不直接到银行办理进帐,而是将票据转让给提供货源的厂家,以支付货款。这一例子说明,当甲对乙负债,乙对丁亦负有相同金额的债务时,乙就可以运用票据将甲对他的债务来抵销他对丁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