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突即“祭寨神”,是哀牢山区哈尼族的节会,传说是寡妇艾玛让两个儿子女扮男装杀死魔王而称为寨神,祭祀过程分五部分,首先在神山举行祭典,然后游寨驱鬼,祝贺新生婴儿,祭水神,祭神林(也叫“玩神山”),但是未婚男女不参加祭祀活动。
艾玛突是哈尼语音译,即“祭赛神”。时在二月第一个属龙日,为期五天,是
哀牢山区
哈尼族最盛大的
宗教祭典,与十月年、六月年构成该族的三大节会。主祭对象为象征寨神的神树,故又称“祭树节”(以前有误称“
祭龙节”的,是不确切的)。
相传,古时有一巨魔吃人,有一年轮到一个寡妇艾玛家出人,艾玛教两个儿子半夜到寨边大叫:“人肉苦,牛肉甜!不吃人肉,要吃牛肉!”让寨人相信魔王改变了口味;然后,又请通达神鬼的
咪谷去向魔王示意,每年可选两个最美的姑娘嫁它。魔王答应如此则不再吃人。到了二月的头一个龙日,艾玛叫两个儿子男扮女装去嫁魔王;趁魔王饮酒欢乐之际,拔刀杀死了他。为民除害的艾玛于是成为保护寨子的神。
哈尼族建寨时,即在寨子后或侧面山上选择一片葱郁繁茂的树山作为神林,在林中又选一棵高直粗壮的大树作为艾玛的象征,树脚置放一块长一米宽尺余的长方石板做祭台,亦称神石或寨石。祭典由“咪谷”主持,全寨男人参加,节期禁止外人出寨,进则不禁,节后三天方可离寨。届时选九名身强力壮、未丧配偶的成年男子为助祭,贝玛唱诵祭词,众人恭肃静立。祭品由咪谷各取一点(心肝、头脚肉为必不可少)放于三个碗中,埋于神石之下,其余供品由众人分食,有剩余不得带回家,可在祭场中挖一洞穴掩埋。
即游寨驱鬼。祭毕寨神,再仿照艾玛灭魔之法,选两名英俊小伙子,穿戴女人服饰扮为美女,由一名音色洪亮、说唱得力的贝玛,率领由巴乌、草杆(小乐器,草竿制成)、三弦、四弦、
洞箫等组成的乐队,配合铓锣之声,全寨男青年同声高唱山歌游寨一周;然后,拥“美女”入神林与“妖魔”(妆扮的)成婚,酒宴时“美女”拔刀刺杀“妖魔”,同时,大作喊杀声。候于林外的寨人闻声入林,在助祭的指挥下,持木刀、木矛、木锤等兵器作砍杀格斗状,以清除“小妖”。事毕,众人又呼啸入寨,挨家挨户搜捕逃散“妖魔”;驱毕,贝玛念撵鬼词,进行“克妥哈统统”(即“请金鸡神狗把守寨门”)仪式。即由贝玛率众到寨门处,用一根结实的稻草绳(即“金链子”)横挂寨门两旁的神树上。两树结绳处,一拴金鸡,一挂神狗。金鸡是留头、足和双翅、剥去内膛的鸡,用竹片绷成标本样;神狗制法与金鸡相同。因为一切鬼神恐惧鸡鸣犬吠之声,故鸡、犬又作护寨神物。稻草“金链”上悬挂红辣椒(呛“鬼”)、木刀、木锤、木斧之类(吓“鬼”)。贝玛念毕封寨门词,率众返回咪谷庭院中饮宴。
即“祝
贺新生婴儿的酒宴”。新生婴儿如果出生在当年二月祭寨之前,父母都要办一桌酒席给咪谷和寨内老人,以作新生之贺;节后出生的,则移于第二年祭寨时补办。节前,孩子父亲要上山打猎,母亲则下田捕鱼捞虾作为菜食。席间,老人和咪谷看到桌上有山上的野味,知道婴儿是男孩,就举杯祝贺寨子里添了
猎手和
勇士;看到桌上有鱼虾之类,知道生下的是女孩,乃举杯祝贺主人家开出了鲜花。
即祭
水神。哈尼山寨一年四季泉水长流,人们认为是水神
螃蟹和石蚌守护水源之故,二月祭寨时要祭它们。届时,由两位寨老、一位贝玛带一只公鸭、一对鸡、一升米及酒、姜、蒜等物,到泉边或井旁祭祀;同时,用篾片编成一只簸箕大小的螃蟹,插于水边示祭。祭时,挑水洗菜等人不得与祭祀者交谈,否则认为水源将竭。
即“祭神林”。专祭寨神居住之地——神山上的神林。由于各家携带酒菜到神山的神林内供祭,欢乐异常,故又称“艾搓埃”,即“玩神山”。届时,由咪谷率十来个祭祀人入神林内杀猪宰鸡鸭供祭,到太阳偏西时,铓鼓齐奏,召唤寨人上山入祭。席间,青年男子鸣枪放炮助兴,酒宴入夜方休。女性不得参加。
二月祭寨期间,未婚男女不参加任何祭祀活动,而社交较自由,相互约会,欢歌赛唱,甚为欢乐。约会地点常在山箐田棚,但不得男女单独幽会,违者将为人不齿,而且须负担青年们相会所费的全部费用。男女青年们约会,由双方各推举一位擅唱者领唱,众人应和。姑娘则给小伙子敬烟筒、点烟,称为“吃火草烟”。随着吟唱深入,渐相了解,有情人终成眷属。天明分别时互赠礼品,难舍难分,小伙子们则热情地背上装满糯米饭和鸡腿的小卡背,送姑娘们回家。至此,“艾玛突”全部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