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祭祀时使用的肉类。在原始采集和狩猎时代,肉食是人们拼着性命猎来的。当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发展起来时,
肉食仍极为宝贵。
孟子构想的理想生活,就以70岁能吃上肉为重要标准,弟子拜师的礼物也不过是两束
肉干,可见肉食的难得。正因为如此,肉食成为献给神灵的主要祭品。
祭祀时对于三牲的处理方式很多,其中有一种就是由专职人员(庖)在专门器具(鼎)中烹制。《庄子·逍遥游》说:“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意思是,如果宫廷御厨没把祭祀用的食物做好,主祭的人也不能跨过礼器去代替厨师烹调祭肉。越俎代庖这个成语就源于此。烹调须越精细越好,孔子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就是指祭祀时所用的食物。
祭祀结束之后,祭祀用的酒肉瓜果,则由人们分而食之,因此,我们将过节吃肉食称为为打牙祭。天子和诸侯在祭礼之后,一般会将祭肉分赐朝廷重臣。而臣子分到祭肉之后,要在当天与家人分享完毕,所以孔说“祭于公,不宿肉”。家祭之肉则须在三天之内食用完毕,“祭肉不现三日”所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祭祖时则常吃最原始的食物,饮最薄的酒,祭肉不待煮熟就上供,叫“腥”。《史记·礼书》里早有记载:“大飨上玄尊,俎上腥鱼”。是为了提醒子孙后代:饮水思源,居安思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