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龙文》是唐代诗人
白居易创作的一篇散文作品,出自《全唐文》。
作品原文
祭龙文
维长庆二年岁次癸卯八月癸未朔二日甲申,朝议大夫使持节杭州诸军事守杭州刺史上柱国白居易,率寮吏,荐香火,拜告於北方黑龙。惟龙其色元,其位坎,其神壬癸,与水通灵。昨者历祷四方,寂然无应,今故虔诚洁意,改(一作致)命於黑龙。龙无水,欲何依(一作顾何宅)?神无灵,将恐竭(一作歇)。泽能救物,我实有望於龙;物不自神,龙岂无求於我?若三日之内,一雨滂沱,是龙之灵,亦人之幸,礼无不报。神其听之,急急如律令。
作者简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后迁居为下邦(今陕西渭南)人,生于郑州新郑(今属河南),贞元十六年(800年)进士及第,十八年中书判拔萃科,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补盏屋(今陕西周至)县尉。不久人为翰林学士,改左拾遗、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书言事。被贬为江州司马。后历任忠州、杭州、苏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称“白傅”、“白太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