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令(injunctive relief,又译:禁令救济),通过法庭命令的形式实施的司法救济措施,常见于英美法系国家的诉讼程序中。是指法庭命令当事人做,或者不得做某一个特定的行为,以避免司法不公或者解决货币赔偿无法弥补的损害。违反禁制令的行为通常可能被判定为藐视法庭的刑事罪行。
禁制令的期限,既可以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管制执行,缓刑考验的期限,但判处管制的,禁制令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宣告缓刑的禁制令的期限不得少于两个月。
违反
禁制令的,对管制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对缓刑犯则撤销缓刑。
禁制令不仅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还常常适用于民事案件中的紧急事项处分。比如制止某个侵权行为,制止无监护权的父母一方接近未成年子女,或者将其挟持出境,制止泄密行为,制止
盗版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制止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等等。不过禁制令作为一项各国普遍采用的诉讼制度尚未被中国的诉讼立法所采纳,因此中国内地的诉讼制度至今尚无禁制令的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