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一方面,有人认为,要解决中国分配不均的问题的主要途径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发展社会福利;另一方面,一些人也倡导“
社会福利社会办”这一政策导向,提倡发展民间福利。前者支持国家福利扩张的政策选择,要求实施普惠性原则,即人人有权享有国家福利;后者则倡导选择性原则来发展福利事业,即主张福利责任由民间组织承担,而
政府只是在
道义上对公民的社会保护具有责任。
作为一种政策模式,“福利社会”包含了三个
要素:一是福利事务即社会公共事务。根据这一
理念,福利事务不仅仅是私人或家庭的事务。也不仅仅是国家的事务,它还应该是“社会的”事务,由全社会来分担。这一理念与不同的价值规范和
意识形态要素相结合,导致了各种支持“福利社会”理念的政策主张。例如,在亚洲,它与
儒学的群体主义和村社
宗法观念相结合;在
南欧,则与
基督教主义的社会教义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