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政府组成部门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根据《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的福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福建省民政厅承担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保留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24日上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挂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省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担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拟订和指导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管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协调开展省级控烟履约工作。
(七)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组织实施全省医疗机构准入和评审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依法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指导平安医院建设。
(八)组织拟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
(九)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一)拟订并指导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 人才培养,完善并指导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监督检查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全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十四)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工作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侨的交流与合作。统筹协调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五)承担省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省级以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福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贫困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组织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省民政厅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省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福州、厦门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省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福州、厦门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6.与省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7.与省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负责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开展野生中药材资源的动态监测和定期普查,组织开展野生中药材的保护、繁育及相关研究。省林业局负责指导陆生野生中药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依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中药材采集、猎捕、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及其专用标识、疫源疫病监测等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局依法负责水生野生中药材保护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
财务处
政策法规处
体制改革处
疾病预防控制处(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医政管理处
基层卫生健康处
卫生应急办公室(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中医药管理处(省中医药管理局)
科技教育处
综合监督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
老龄健康处
妇幼健康处
职业健康处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
宣传处
对外合作处
保健办公室(省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人事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医院管理局
下属机构
福建省立医院
福建省急救中心
福建省保健服务中心
福建省肿瘤医院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福建省级机关医院
福建省老年医院
福建省立金山医院
福建省儿童医院
福建省妇产医院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研究宣传教育中心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福建省卫生计生信息中心
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
福建省血液中心
福建省医学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主任,兼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杨闽红
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任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张国安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小舟
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冯岗
二级巡视员: 赖以刚
(更新于2024年11月)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0年9月8日,该集体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党支部被授予“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处被评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
2022年4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被表扬为2022年福建省直机关五一先锋号集体。
2022年6月,福建省卫健委机关疫情防控青年突击队(疫情防控)被表彰为第六届“福建省直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022年6月,福建省卫健委直属机关团委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名单。
办公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设机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05 15:52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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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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