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是将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省公安厅的消防管理职责,省民政厅的救灾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水利厅的水旱灾害防治相关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地)防火相关职责,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减灾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应急管理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组织编制本省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文鹏党委委员、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康文杰2019年12月3日,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