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业局,为福建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
机构介绍
新组建的福建省林业局,将省林业厅的有关职责,省农业厅的草原(地)监督管理职责,以及省
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等部门承担的
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自然遗产、
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
历史沿革
1949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成立实业厅,内设农业处,分四科,其中二科(林垦科)掌管全省林业行政工作。
1950年11月,成立农林厅,内设林业科。
1952年2月,林业科扩大为林业局。
1953年8月,农业与林业机构分设,单独成立林业厅。
1970年1月,原省林业厅撤销,成立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林业局。
1975年11月,省级机关机构调整,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林业局改称福建省林业局。
1980年8月,恢复省林业厅,属于省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行政机关。
2019年2月,改称福建省林业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行政机关。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相关规划。研究起草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防治沙漠化、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省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海洋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我省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机构审核我省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自然保护地评审机构相关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指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认定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省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省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和教育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标准化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任领导
省纪委监委驻省林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二级高级监察官:
陈金忠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福建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方燕鸿所获荣誉
2020年1月,福建省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处被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林业局授予“福建省林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
2022年4月13日,福建省林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入选2022年全国工人先锋号。
2022年6月,福建省林业局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荣获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称号。
2022年8月20日,福建省林业局造林处被福建省委和省政府授予“福建省造林绿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