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狱管理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是全省刑罚执行主管机关,负责垂直管理全省监狱、省警官学校、监狱中心医院及其人民警察队伍,职工队伍和国有资产,组织和指导各监狱依法履行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职责。
机构简介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依法承担全省监狱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垂直管理全省监狱、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监狱中心医院及其人民警察队伍、职工队伍和国有资产,组织和指导各监狱依法履行国家刑罚执行机关职责,本着“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运用管理、教育、劳动等手段,对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依法实施监管改造,使之成为守法公民。领导省景弘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定景弘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调配景弘公司管理监狱企业岗位的监狱人民警察,对景弘公司的财务进行具体监督和指导,定期考核企业的经营绩效,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依法对罪犯实行惩罚与改造、教育与劳动,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全省 监狱执行刑罚。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狱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
(三)依法组织对罪犯的收押及分流调遣;受理或转递罪犯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审查提请死刑缓期执行及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指导、检查、监督监狱对罪犯加减刑办案工作和刑满释放工作。
(四)部署、检查、监督监狱加强狱政管理、分析、预测狱情、敌情,开展狱内侦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预案,保障监狱稳定。指导和协调监狱与驻地公安机关、驻监狱武警部队加强警戒联防,处置罪犯骚乱等重大事故和狱内重大治安事件。
(五)依法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狱内教育与社会帮助相结合的方法,督促监狱组织实施对罪犯的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及社会帮教
(六)部署、检查、监督监狱对罪犯的医疗卫生、防疫保健及生活卫生管理和省局监狱中心医院建设工作。编报并组织实施狱政警戒设施及武器、交通、通讯、装备计划。
(七)编制并实施监狱系统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及经济发展规划。并对监狱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科技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八)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管理干警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专项经费等政策性、社会性拨款及管理监狱系统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九)负责监狱系统国家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狱警官学校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作;按照省委《关于部委厅管理机构的设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负责本系统副处级以下(含副处级)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等管理工作。审核申报警衔,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负责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监察工作和工人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接待及行政工作;负责监狱重点课题调研;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及综合管理;负责信息、对外宣传及法制建设;负责机关保卫、后勤保障。
狱政管理处
指导、检查、监督对罪犯执行刑罚,加强狱政管理,侦察狱内案件;研究制定监管安全防范措施和对策;承办犯人保外就医案件;审核对死缓犯、无期徒刑犯减刑案件;掌握并控制狱情动态;负责全省罪犯调配;协调与武警、公安及监狱周边单位的联防警戒工作。
教育改造处
指导、检查、监督对罪犯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教育;指导、督促对罪犯的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指导对罪犯的社会帮教和监区文化建设;编辑《新生报》,负责监狱学会日常工作。
生活卫生装备处
指导、检查、监督对罪犯生活卫生管理;指导省局监狱中心医院建设及罪犯的防疫、医疗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通讯和监管改造的装备计划;管理枪支、弹药、警戒具和通讯设备;负责干警服装需求计划的编报、发放
财务处
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管理、检查、监督监狱人民警察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费、生产投资经费、局机关行政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并监督其保值增值
规划投资处
依法对本系统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宏观管理;编制监狱基本建设、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改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批准和跟踪管理建设项目
科技生产处
编制监狱系统科技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狱工农业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指导督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科技卫生项目的管理、成果的鉴定及评审工作;指导监狱企业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协调企业的社会行业关系;负责科技协会日常工作。
劳动工资处
管理干警工资,控制劳动工资总额,直接审核办理全系统工资基金;指导劳动用工及工人劳动合同制管理、培训;行使内部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护;负责全系统社会统筹保险工作。
政治部
指导本系统干警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和素质教育及宣传培训;组织实施并检查督促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机构、编制。承办干部任免、调整、奖惩工作;办理警衔申报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业务;指导协调省警官学校的教育基地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委、派驻的监察室,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人员编制
省监狱管理局机关专项行政编制为86名。其中:局长1名、政委1名(副厅级),分管生产副局长(副厅级)副局长(正处级)2名,纪委书记(正处级)1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副书记1名),其中正处级10名,副处级12名。 纪委、监察人员编制和处级领导职数另定。 机关工勤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司法专项行政编制12名。 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按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下属机构
福建省闽西监狱,福建省建阳监狱,福建省仓山监狱,福建省泉州监狱,福建省永安监狱,福建省女子监狱,福建省福州监狱,福建省榕城监狱,福建省闽江监狱,福建省武夷山监狱,福建省福清监狱,福建省莆田监狱,福建省清流监狱,福建省厦门监狱,福建省漳州监狱,福建省龙岩监狱,福建省宁德监狱,福建省未成年人管教所,福建省建新医院,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局长:陈由顺
第一政委:林玫瑰(兼任)
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钟火阵
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张家智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吴邦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海松曾文嘉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竞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2年6月,福建省监狱管理局机关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优秀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名单。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9 15:28
目录
概述
机构简介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