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福建省人民政府部门,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等。
历史沿革
2018年10月,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
福建省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福建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建成立。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我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及我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目录,组织实施省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含救灾物资,下同)的收储、轮换、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三)管理我省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负责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承担省内粮食和物资储备供求变化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四)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省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五)根据我省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我省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六)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省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粮食市场体系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保障全省军粮供应。
(八)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九)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物资储备处
财务审计处
规划建设处(军粮供应管理处)
粮食储备处
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执法督查处(法规处)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机关党委(人事处)
直属单位
福建工贸学校
福建经贸学校
福建省粮油质量监测所
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粮食福建交易中心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2022年6月,福建省粮储局直属单位团委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名单。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鼓屏路60号福建粮食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