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办公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省财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省与市县、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贯彻执行中央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省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省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在中央赋予我省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提出地方税立法计划、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六)负责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省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省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省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全省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困难县财政指导监督。
(十三)牵头起草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的管理。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处
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处
会计处
办公室
综合处
条法处
税政处
预算处
国库处
行政处
教科文处
经济建设处
农业农村处
社会保障处
外经处
企业处
金融处(加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综合处
条法处
税政处
预算处
国库处
行政处
经济建设处
政策研究室
政法处
办公室
直属单位
福建省省直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中心
福建省亚洲银行农业项目中心[福建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心]
福建省财政厅收费票据所
福建省财政厅厅属单位资产中心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中心
福建省资产评估中心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
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黄剑青
一级巡视员:谢隆进
党组成员、副厅长:林郁
省纪委监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陈文华
党组成员、副厅长:刘洋
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洁
党组成员、副厅长兼预算处处长:林炳豪
(参考资料,更新于2025年3月)
人员编制
省财政厅机关行政编制为207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4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总会计师(副厅级)1名、农发办主任(高配副厅级)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9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6名)。
获得荣誉
2018年5月28日,入选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第十三届福建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19年12月3日,被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司法厅评为“福建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020年11月,被授予“福建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5月,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获得福建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6月,福建省财政厅福建财政博士服务队入选第六届“福建省直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名单。
2022年6月,福建省财政厅直属单位团委入选2021年度“福建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名单。
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5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5-04-04 23:42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