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吉礼的一种。即天子
诸侯丧事毕,于
太庙中合祭远近祖先神主,以示追远孝敬之意。夏殷之际,心祭必
占卜吉日,奉献
牲牢贡品及助祭之物,并行
合食之礼。后代多因之。《
礼记·曾子问》:“祫祭于祖,则祝迎四庙之主。”
注意:“
祫”字不是“
袷”字,前者为“礻(示)”部,后者为“衤(衣)”部。
《
通典.礼九》:“古者天子诸侯三年丧毕,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以生有庆集之欢,死亦应备合食之礼,缘生以事死,因天道之成而设禘袷之享,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
宋史.礼志十》:“古者新君践阼之三年,先君之丧二十七月为
禫祭,然后新主
祔庙,特行
禘祭,谓之始禘。是冬十月行
祫祭,明年又行禘祭,自此五年,再为禘祫。丧除必有禘祫者,为再大祭之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