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发生于清代。
案件记载
此案发生在清代的上元县,案情如下:袁枚为上元县令时,有个人娶妻仅仅五个月就生了个儿子。附近的人都讥笑他。此人不堪忍受,以先孕后嫁为由告他的丈人。第二天,袁枚进行了审讯,来看热闹的人很多。袁枚盛服而出,向原告举手祝贺,原告面露羞愧之色。公曰:“汝乡愚,可谓得福而不知也”。继问其妇翁:“汝曾识字否?”对曰:“未也。”公笑曰:“今日之讼,正因为两家不读书耳。怀胎分娩逾期者主寿,早降者主贵。主寿若尧平舜祥,主贵者不必远征,即如我亦是五月而产,虽甚不才,犹得入掌词垣,出司民牧,谓予不信,令汝妇人问太夫人可也。”原告唯唯称是,随即让老婆抱着儿子去问太夫人,一会儿,老婆出来了,拜伏于地说:“承蒙太夫人优赏,已答应收此儿作孙子了。”袁枚很严肃地对原告说:“你的儿子即是我的儿子,好好抚养他,将来要让他的功名超过我。”于是两边的疑问都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