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以国质检动函〔2004〕757号文复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同意在莆田市湄洲湾秀屿港区建立进口木材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区, 2005 年 10 月,经验收通过并投入使用,是目前中国一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国外原木进境口岸。
2005年经国家林业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海关等六部委联合审批秀屿港为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示范基地,将建成全国最大的进口木材薰蒸、加工、贸易集散基地。
2006 年 1 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示范区拥有秀屿港港口优势、莆田 16 万人在外经营木材的人力和管理经验优势及依托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享有国家级木材贸易加工示范区待遇等优势。
秀屿国家级木材加工区总体规划 20000 亩,近期规划 10000 亩,一期开发建设 5000 亩,首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1.8 亿元人民币,主要完成“三通一平”及配套设施建设。一期计划引进木材加工、家具生产制造、木材贸易、木材烘干脱脂、生活设施配套和社区服务等项目 50~100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