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增资是“公募增资” 的对称,公司的股票不向广大市场销售而只售给一个或少数投资机构。它运用于股票发行量少的情况下,一般股票总值在100万美元以下。采用私募增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发行公司没有经验,公募较为不利。②推销费用少,不用支付承保佣金,也不需要向证券交易委员会登记,手续简单。③发行公司只与少数投资机构打交道,方法简捷,便于筹款等。但私募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如不能在公开市场上转售; 当所发行的股票价格疲软,公司又有较充裕的资金想大量买回时,比较困难; 机构投资人都是内行,善于讨价还价。公募增资则能弥补这些不足。公募和私募增资的区别在欧洲并不明显,在美国和日本区别极为重要且非常严格。在美国,公募增资必须根据1933年法规向证券交易委员会呈报登记; 日本则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法提交有价证券呈报书。公募增资发行后,每逢统计年度,还必须提交有价证券报告书,以便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情况,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募增资和私募增资在投资人数上,美国没有明确规定,日本则以50人为限。
其相对
公开发行股票增资而言有筹资时间短、节省承销费用、发行条件具弹性、易掌握资金来源、增加对公司的监督、不必揭露大量内部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等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