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仙碱片,适应症为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警示语
本品是细胞有丝分裂毒素,毒性大,一旦过量缺乏解救措施,须避免药物过量。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
化学名称:N-(5,6,7,9-四氢-1,2,3,10-四甲氧基-9-氧-苯并[α]庚间三烯并庚间三烯-7-基)乙酰胺。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2H25NO6
分子量:399.44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适应症
治疗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预防复发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
规格
0.5mg
用法用量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1~2片),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6~10片),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12片),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1~3片),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mg(1~2片),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不良反应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
(1)胃肠道症状:腹痛、腹泻、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
(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
(3)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
(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
(5)致畸:文献报道2例Down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
(6)其他:脱发、皮疹、发热及肝损害等。
修订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如下不良反应/事件:
胃肠损害: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脱发等;
肝胆损害: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肝细胞损伤等;
全身性损害:乏力、发热、胸痛、寒战、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意识障碍等;
血液系统损害: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等;
泌尿系统损害:血尿、少尿、尿频、排尿困难、肾功能异常、慢性肾功能不全加重、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肌肉骨骼损害:肌无力、肌痛、肌酸磷酸激酶升高、横纹肌溶解等;
免疫功能紊乱: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代谢和营养障碍:低血糖、低血钾、电解质异常、脱水等;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缓、心肌梗死、循环衰竭等;
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等;
精神障碍:厌食、食欲异常、嗜睡等;其他:视力异常、耳鸣、味觉障碍等。
禁忌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如发生呕吐、腹泻等反应,应减小用量,严重者应立即停药。
(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4)另女性患者在服药期间及停药以后数周内不得妊娠。
修订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如发生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诊。有研究表明低剂量秋水仙碱(1.5-1.8mg/d)与高剂量秋水仙碱(4.8-6.0mg/d)相比,有效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且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
2、本品存在肝肠循环,肝功能损害时解毒能力下降,易促使毒性加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3、秋水仙碱可抑制细胞正常的有丝分裂,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育龄期妇女或其配偶在开始治疗前3个月、治疗期间及停药后3个月内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4、老年患者用药应酌情减量。
5、大量使用或误用本品后可能出现以下急性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胃灼热、血尿、少尿、肌无力、谵妄、痉挛、休克、呼吸抑制、心功能衰竭等。有文献报道,秋水仙碱引起毒性反应的剂量存在个体差异性。秋水仙碱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有效清除。秋水仙碱中毒的治疗应从洗胃和预防休克的措施开始,并采取对症治疗和支持性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可致畸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
对老年人应减少剂量。因为本品的中毒量常与其体内蓄积剂量有关,当肾排泄功能下降时容易造成积蓄中毒。本品又需经肠肝循环解毒,肝功能不良时解毒能力下降,亦易促使毒性加重。
药物相互作用
1、秋水仙碱是CYP3A4代谢酶和P-糖蛋白(P-gp)的底物,与CYP3A4抑制剂或P-gp抑制剂(详见下表)合并使用会增加秋水仙碱的血药浓度。
*葡萄柚汁因为品牌、浓度、饮用量等不同,对CYP3A4的影响差异较大。
2、秋水仙碱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阿托伐他汀、氟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辛伐他汀等)、贝特类药物(如非诺贝特、苯扎贝特等)合并使用时可能会增加肌无力、肌痛、横纹肌溶解等肌肉损害不良反应发生风险,对秋水仙碱与上述药物进行联合处方时应谨慎。
药物过量
本品是细胞有丝分裂毒素,毒性大,一旦过量缺乏解救措施,须格外注意药物过量。
药理毒理
秋水仙碱通过:①和中性粒细胞微管蛋白的亚单位结合而改变细胞膜功能,包括抑制中性白细胞的趋化、粘附和吞噬作用;②抑制磷脂酶A,减少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释放前列腺素和白三烯;③抑制局部细胞产生白介素等,从而达到控制关节局部的疼痛、肿胀及炎症反应。秋水仙碱不影响尿酸盐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无降血尿酸作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于口服后12-24小时起效,90%的患者在服药24小时至48小时疼痛消失。
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静脉注射半数致死量(LD50)为1.6mg/kg;小鼠静脉注射LD50为4.13mg/kg。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在胃肠道迅速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低,仅为10%~34%,服药后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口服2mg的血药峰值为2.2ng/ml。在分离出的中性粒细胞内的药物浓度高于血浆浓度并可维持10天之久。本品在肝内代谢,从胆汁及肾脏(10%~20%)排出。肝病患者从肾脏排泄增加。停药后药物排泄持续约10天。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塑料瓶包装,每瓶100片;塑料瓶包装,每瓶20片。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