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加词(英文:specific epithet),又称种小名,指
双名法中物种名的第二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属名,第二部分为种加词,常为形容词,用来修饰属名专门说明这个种的性质,与属名一样都需要用
斜体。在植物学名
命名法中,“种名”指的是物种的完整学名,而在动物学名命名法中“种名”既可以指种加词,也可以指属名。
例:智人的学名为Homo sapiens,此为种名,由两部分组成:Homo是属名,sapiens是种加词(种小名)。 在语法上,
双名法学名(三名法学名也是如此)必须被视作
拉丁语词组,所以种名常被称作“拉丁名”,不过更准确的说法是“学名”。在拉丁语法中,种加词可以是:
人名和地名也在所有格中使用:Latimeria chalumnae(“Chalumna”的
矛尾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