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批是种子经营中具有一定数量,作为一个单位单独编号、取样、检验、验证的种子。《林木种子检验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2772-81)规定,生产上具备下列条件在同一年采集的同一树种的种子可以称为一个种批。
(4)除种子集中产区可以适当加大外,一般数量不超过下述限额:特大粒种子(核桃、板栗、油桐等)10 000kg,大粒种子(
麻栎、山杏、
油茶等)5000kg,中粒种子(红松、
华山松、樟树、
沙枣等)3500kg,小粒种子(油松、落叶松、杉木、刺槐等)1000kg,细粒种子(桉、桑、泡桐、木麻黄等)250kg。
科学试验中种批的大小则随目的而异。例如为比较
树冠不同部位的种子质量,同一树冠上的种子可以划成几个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