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保险
以农作物及林木为保险标的保险
种植业保险,是指以农作物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物化成本为保险标的,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灌溉、机耕和地膜等成本。对于13个粮食主产省(含大连市、青岛市)产粮大县的三大粮食作物,保险金额可以覆盖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完全成本);如果相应品种的市场价格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保险金额也可以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种植收入。
保险介绍
种植业保险,是指以农作物为保险标的,对在生产或初加工过程中发生约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属农业保险的一种形式。
基本分类
按保险标的划分
种植业保险分为五大类:粮食作物保险,包括稻谷保险、小麦保险、玉米保险、大豆作物保险、其他粮食作物保险;经济作物保险,包括棉花保险、油料作物保险、糖类作物保险、烟草保险、其他经济作物保险;此外还包括了水果和果树保险;其他作物保险,包括蔬菜作物保险、饲料作物保险、塑料大棚蔬菜种植保险;农作物火灾保险。
按农作物所处生长时期划分
可分为生长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这样划分的局限性是只适于农作物保险。
经营原则
低保障、低保额
生长期农作物的保险金额是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发生保险责任灾害损失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损失补偿的最高限额,也是计算保费的依据。
目前,农作物的保险金额一般参照投保农作物前5年平均产量的价值计算,保平均产量的价值的50%~70%,或是保生产成本的50%~70%。其余损失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保障水平不易太高,以保障投保人在受灾后能恢复简单再生产能力为宜。
提倡承保单一责任
可选择突发性强、损失率较低的局部洪水、涝渍、冰雹、风灾、霜冻作为保险责任。不宜选择旱灾和病虫害作为保险责任。
实行区域费率
坚持大保面承保
保险是依靠集合大量同质风险来有效分散风险的。由于农业自然灾害多数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因此,应当在努力增加农业风险单位的数量的前提下,扩大承保面,以分散风险。
保险公司
种植业保险属农业保险的一种形式。近年来,我国种植业保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目前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相关政策
为积极支持解决“三农”问题,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种植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提高大宗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种植业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1 09:46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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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