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场案
古代科场舞弊的案件
指古代科场舞弊的案件,古代考试选拔官员的形式称为“科举”。因选拔又称选举,又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作弊在古代常见的手法有三种即贿买考官、夹带经文、请人代考等。
作弊手法
古代考试选拔官员的形式称为“科举”。因选拔又称选举,又采用“分科取士”的方法,所以叫做“科举”。
隋炀帝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由此,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时为公元605年。清朝光绪三十一年,即公元1906年,举行了最后一科进士考试,科举历时1300年。
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中国的士子文人面前只有科举一条路,“十年寒窗苦,一卷定终身”,他们只能从这座独木桥上挤进官场,从这里取得前程。因此,在这座独木桥上,每个人都得拼命,用真本事,也用歪门邪道,用各种方法作弊。作弊掇其要者,不外有三:
一、贿买考官
贿买考官是唐代科举中最大的弊端。当时,考生的贵族官僚家庭无不行贿托请,因此,唐代科考几乎是有名无实,贵族官僚子弟基本垄断了科举。晚唐著名诗人杜荀鹤诗名很高,却屡试不第,他慨叹道:“空有篇章传海内,更无亲族在朝中。”
二、夹带经文
如果没钱和不想贿买考官,许多人要想考场作弊,其中最为便捷的就是身藏夹带答案或文章。在唐代,对此称为“书策”。有的考生伪造堂印,传递标准答案,也有的利用文房四宝夹藏抄录有关的文章,五花八门,不一而足。后世最常见的方法有将经文藏在衣服鞋袜里,或索性密写在衣物、身体上,其他各式随身物品,包括文具、食品、蜡烛等都曾被用作夹带。
在河南洛阳发现的一本《五经全注》,被誉为世界之最的微型书。这本小书有342页,共30万字,书长6.5厘米,宽4.8厘米,厚1.5厘米,宣纸印刷,细丝线装订,书中刊载着《易经》、《书经》、《诗经》、《礼经》、《春秋》五经,并附有注释和序言。
在浙江嘉善也发现类似的微型书。南京的江南贡院有一本《五经全注》,长仅5厘米,宽4。3厘米,厚0。7厘米,书上的字与跳蚤不相上下,一粒米可盖住8个字,堪称我国尺寸最小、文字密度最大的作弊奇书。
三、请人代考
请人代考也叫请“枪手”。这种现象从唐代就有,历朝历代,愈演愈烈。
处罚措施
为防止雇人替考,历朝的科举机构都需要考生提供详细的体貌特征的履历、准考证。进考场前,考官根据履历、证件验明考生的身份。考生持证进入考场号舍,对号入座。
对作弊者的惩处历代都很严厉,清代尤为严酷。惩处的办法,一是枷号。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者立即由监考官吏带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
二是斥革。生员即秀才,是须经童子试考取的功名,一旦违犯考场纪律,生员称号立即被革除。
三是刑责。舞弊情节严重者,要动用刑罚。对冒名顶替、重金雇请、舞弊情节恶劣者,往往被发配充军。乾隆五十七年,对3名雇请枪手的童生、枪手及其他涉案者,先行枷号3个月,然后“发烟瘴之地面充军。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脸上还要刺上“烟瘴改发”字样。这样的惩罚已与要犯相差无几。
具体案件
丁酉顺天乡试案
此案发生在顺天(今京津地区)乡试的科场案。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贪财纳贿,竟公然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发榜后,众人不服,议论纷纷,考生集体到文庙去哭庙。给事中任克溥奏参,称中试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送考官李振邺、张我朴,所以得中。顺治帝闻奏大怒,立即令都察院会审。结果审出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受贿属实。于是,顺治帝下旨,将纳贿考官立斩,抄没家产,父母、兄弟、妻子流徙尚阳堡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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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作弊手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