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解释的
方法、
特点、
标准和
评价等问题是
科学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伪科学是非科学的真子集,若将非科学当作科学即成伪科学。
历史发展
20世纪对科学解释问题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两个阶段、形成了两种科学解释理论。
一是逻辑实证主义架构的逻辑-语义型科学解释理论,
二是以范-弗拉森为代表的文化-语用型科学解释理论。
前者因局限于逻辑和语义的刚性界域而限制了科学解释的具体性和丰富性;后者则以语用和文化的无界域流变模糊了科学解释在次语言基底上的独特性和范导性。
解释类型
1.演绎-规律解释,即用包含着普遍规律的前提演绎出被解释事件;
2.归纳-概率解释,前提并不逻辑必然地蕴涵被解释的陈述,而是以一定统计规律的概率支持结论的成立;
3.目的论解释或功能解释,用某种预期的目的或用系统的某种功能来解释某个事件或规律;
4.发生学解释,用系统的过程,客观论证。
自然界的奥秘自人类千百年来探索到现/在,也只是对其中的现象揭开了神秘的一角。我们在利用科学研究事物的本质和现象的同时,更应以科学的严谨来面对演绎、归纳、解释的过程。面对已知事物的探索应以足够充分、严谨的论证过程来揭示事物的本质,任何论据或论证不足的结论都只能视为推论,我们应当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公示我们的推论,而不是冠以科学解释而传递给大众接受;面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更强调研究的论证及结果可以自圆其说,对于无法自圆其说的研究结果,更不应以结论公布。
迷信是建立在某些具有威望的人对事物的认知不足的基础上,而自我臆断出的结论,进而被人们接受。然而,在科学探索的道路上,那些尚不能自圆其说的结论,不可证伪的结论,或论证不足的推论,被研究他的研究者公布,以致被人们接受,并获得信任,这样的做法本身是背离科学严谨精神的,更不应被堂而皇之的冠以科学解释,对于这种伪科学的传播本身也是一种迷信的传播。对于这种“科学解释”,需要获得信息的人们认真的判断与甄别,并给予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