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遵守《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在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未获得批准前,
何祚庥、郭正谊、
袁钟、
司马南四人于2006年以个人名义组成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并仅以个人的名义发起募捐。随后,袁钟因现任职务不适宜参与组织募捐活动,退出小组。
目标
“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将募集到的首批捐款用于因反伪科学或揭露欺诈或抨击不实宣传而引发的方是民等人(单位)的应诉、反诉、上诉等涉诉事务。
四人不仅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对已定项目提供资助,还将其他确利于打击科技欺诈、遏制学术不端的事项列入待定项目,公示并商议通过后给予资助。
“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控制下的捐款帐户及资助行为愿意接受包括
国家行政机关、新闻媒体在内的各界的监督。
协议
科技打假资金捐赠协议的基本内容是:
1.接收的捐款仅用于以打击科技欺诈、遏制学术不端为主旨的活动;
2.接收的捐款主要用于资助确利于打击科技欺诈、遏制学术不端的涉诉事务;
3.小组成员及志愿服务的秘书人员无薪酬(不在捐款中取任何报酬)。
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捐赠协议的格式内容主要是:
1.接收的款项仅用于以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为主旨的活动;
2.接收的款项主要用于人身安全保护、刑事案件线索悬赏等开支;
3.接收的款项不用于受保护人士的任何个人生活开支、工作费用,也不用于对受保护人士的奖励、资助。
4.若捐赠人要求将款项用于保护特定人士,则资金接受方将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
5.活动发起人无薪酬(不在募集款项中取任何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