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科技部下属机构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国务院1999年批准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由科技部主管、财政部监管,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三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已形成了资助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资助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项目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
中心标志
创新基金标志图形上端的金钥匙由C、T、E三个英文字母通过艺术变形组成。C、T、E既体现了创新基金的宗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CHINA TECHNOLOGY ENTERPRISE),促进高技术成果的转化;同时体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是资本、技术、创业者的最佳集合(CAPITAL、TECHNOLOGH、ENTERPRENEUR)。由C、T、E字母构成的金钥匙寓意着创新基金是国家对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从科技的殿堂走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最初始阶段的支持,同时也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启通向成功之门的有力帮助。 图标下端似手型的两片蓝叶,即表示科技型中小企业犹如春天的嫩芽,虽很弱小,但生机勃勃;同时也寓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期盼着得到更多的支持与帮助。
创新基金图标整体寓示着国家创新基金将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必将在国家创新基金的支持和帮助下,踌躇满志、英姿勃发。
主要职能
一.项目受理部
统一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申请并对申请项目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负责编制创新基金年度支持重点和工作指南;
负责创新基金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和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工作。
二.项目审理部
负责委托或组织有关中介机构、专家进行创新基金项目的立项评估、评审、招标及专家
咨询工作,并提出立项建议;
研究提出有关创新基金项目的评估、评审、招标标准及中介机构的资格条件。
三.信息监理部
负责对项目的立项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理并组织项目验收;
负责对创新基金整体实施进展、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创新基金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负责创新基金的信息管理、信息咨询及信息开发工作;
负责受理外界对创新基金有关问题的投诉。
四.计划财务部
负责制订并协调落实创新基金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提出创新基金项目建议意见,经报批后,编制及下达创新基金项目执行计划,并负
责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并联系有关金融机构落实项目贷款。
最新修订时间:2021-03-17 19:08
目录
概述
中心标志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