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者置其屋计划,简称租置计划,是
香港房屋委员会于1998年为满足公屋居民置业需求而推出,让租户以合理价钱购买现时居住的单位,而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于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北)邨翠樟楼除外)落成的屋邨。租置计划并非以屋邨划分,而是以楼宇类型划分;计划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连长型及新长型,亦有小部分双工字型及旧长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现同一屋邨有些楼宇出售有些则否的情况。不愿购买者可继续租用其原有单位。
租者置其屋计划,简称租置计划,是
香港房屋委员会于1998年为满足公屋居民置业需求而推出,让租户以合理价钱购买现时居住的单位,而租者置其屋计划中出售的屋邨全部都是于1980年代中后期至1992年或之前(翠屏(北)邨翠樟楼除外)落成的屋邨。租置计划并非以屋邨划分,而是以楼宇类型划分;计划中出售的主要是各款Y型、相连长型及新长型,亦有小部分双工字型及旧长型亦有出售,因此有可能出现同一屋邨有些楼宇出售有些则否的情况。不愿购买者可继续租用其原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