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大
明朝官员
秦可大,明朝西安府咸宁县(治今西安市)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官至山西行太仆寺卿,是1556年2月3日蒲州大地震《地震记》的作者。
人物生平
个人简介
可大祖系匠籍。父名登,字允升,嘉靖元年(1522)秋中举人,初任顺天府昌平州学正,升任凤阳府同知,不久又补顺庆府知府,再升崇简王府长史(正五品)。嘉靖三十三年因为官清正,政绩卓著加四品服色,旋因母老而辞职回乡。明年夏病卒于家,终年50岁。著有《凤原集》,已佚。登有五子,长子可久,二子可大。
重要事件
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午夜(1556年1月23日)陕西华州(今陕西华县)发生8级地震,川原拆裂,水涌沙溢。城垣、庙宇、官衙、民房倾颓摧圮,压死官吏,军民奏折有名者八十三万余,是中国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
经历了这次地震的进士秦可大,不仅对当时地震的全过程进行了详细记载,并在《地震记》中总结地震时“率然闻变,不可疾出,伏而待定,纵有覆巢,可冀完卵”的经验,指出地震突然发生时,在室内“伏而待定”。就是说:当面临一次大地震时,人们往往来不及躲,最好就近寻个安全角落(如柜或土炕的一侧),伏在地上,注意保护头部和脊柱,等待震动过去再迅速撤离到安全地方。简单说,就是伏而待定。古人这个方法很有效,唐山大地震时也得到了验证。
文献记载
在《地震记》中写道:“受祸人数,潼、蒲之死者什七,同、华之死者什六,渭南之死者什五,临潼之死者什四,省城之死者什三,而其它州县。则以地之所剥剔近远分深浅矣”。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3 07:41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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