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气象局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秦皇岛市气象局实行河北省气象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河北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河北省气象局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河北省实施〈气象法〉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做好公共气象服务。以提高气象服务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中心,落实“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强调气象服务“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理念,强化气象事业公共服务职能,促进公共气象服务全面、协调和快速发展,为各级政府、公众、行业和专门用户提供优质的气象服务。
3、负责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重大气象灾害评估
4、负责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5、承办河北省气象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结构
局内设办公室(与人事教育科、党组纪检组、政策法规科合署办公)、业务科技科、计划财务科3个职能科室以及气象台(海洋气象台)、防雷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青龙、卢龙、昌黎、抚宁四个县气象局和秦皇岛市气象站。
人员编制
全市气象部门现有气象职工101人(秦皇岛市气象局职工67人)。具有本科学历人员44人,硕士学位人员3人。副研高工11名,工程师43名。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6月25日,秦皇岛市气象局机关党委被秦皇岛市委授予“秦皇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22年4月,秦皇岛市气象局气象科技创新工作室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
2022年6月,秦皇岛市气象局机关党委获“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2-07-03 10:20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