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日报》社编委会于1994年10月20日向中共秦皇岛市委写出关于筹办《秦皇岛晚报》的请示,1994年12月5日向
河北省委宣传部、
省新闻出版局提交了申办报告。
1995年7月14日,
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秦皇岛晚报》登记注册。作为正式报纸,编入
国内统一刊号。批文规定《秦皇岛晚报》4开4版,周三刊,由秦皇岛市委主管、秦皇岛日报社主办。刊号为CN13-0070。为更好地满足读者对晚报信息量和对时效性的要求,1995年11月20日,秦皇岛日报社向河北省新闻出版局申请将《秦皇岛晚报》由4开4版周三刊改为4开8版周五刊,获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