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警察
巩固中央政权强化调控功能、具有法律地位
法制完善的发达国家都建立有税务警察机构。世界上主要有两种类型的税务警察的制度模式,分别是以俄罗斯、意大利为代表的独立税务警察模式和以德国、荷兰为代表的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制度。税务警察是为巩固中央政权、强化调控功能而建立的,因而具有法律地位。无论是实行集权独立税务警察体制的意大利、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还是实行分散灵活税务警察体制的德国、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税务警察均归属于国家(中央)税务机关管辖或听从国家(中央)税务局长调遣。税务警察设在税务机关内部不仅体现了税收的特殊地位,增强了税收执法的刚性,还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堵塞征管漏洞,提高征管质量,逐步完善税收法律。同时,在税务系统内部设立税务警察,也是查处涉税犯罪的专业要求。各国的税收政策都比较复杂多变,比如德国的基本税法就有几千条,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税法越复杂。其它部门是无法弄清这些法律规定的。没有专业人员的鉴定,很难认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税务警察简称税警,税务警察是执行国家税法和查办偷税漏税案件的警察种类。税务警察是打击偷税漏税犯罪活动的警察种类。税务警察具有进行搜查的权力;税务警察具有扣押刑事犯罪证据的权力;税务警察具有执行刑事拘留的权力;税务警察具有执行逮捕的权力。
不少经济发达国家都组织建立了庞大的税务警察,如意大利财政部拥有一支2万多人武装的财政卫队,即税务警察。专职负责偷漏税的调查、海关关税的检查与计征,以及维持税务秩序。财政卫队的总司令系四星将军,从军队中挑选,由内阁任命。
中国尚未组织建立正式的税务警察,关于偷税漏税犯罪的案件,中国警方是由各级警察部队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办理,中国各级警察部队的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实际上行使着税务警察的职权。随着中国税收管理体系和税收制度的发展,中国税务警察的组建也许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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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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