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税收法律责任,是指
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因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的后果,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
责任概念
明确规定税收法律责任,不仅有利于维护正常的
税收征纳秩序,确保国家的
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而且有利于增强税法的威慑力,为预防和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也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形式
所谓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是指纳税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税法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类型。根据现行规定,税收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
税法中的行政法律责任是行政违法引起的,用以调整和维护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对于纳税主体而言,其行政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是行政处罚。对于
征税主体而言,税务机关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赔偿责任和撤销违法决定等,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是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责令限期改正。这是税务机关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义务的
当事人的谴责和申诫。主要是起到教育的作用,有一定的处罚作用,为税收法律、法规广泛采用。
(2)罚款。罚款是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由于罚款既不影响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及其合法活动,又能起到对违法行为的惩戒作用。因而是
税务行政处罚中应用最广泛的 一种。因此,运用这一处罚形式必须依法行使,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限度、权限、程序及形式。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对行政管理相对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予以剥夺的处罚。有两种情况:一是对相对人非法所得的财物没收。二是财物虽系相对人所有,但是其用于非法活动。
(5)停止出口退税权。
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对违反税法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的当事人或直接责任人所给予的刑事制裁。追究刑事责任以税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为前提。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通常是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究的,而刑事责任则是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税收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一种制裁措施。
刑法规定税务刑事处罚分为五种主刑(即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和三种附加刑(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注: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上级税务机关接到申诉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申诉人对答复不服的,在接到答复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规定
关于税收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
(一)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纳税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2.偷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5.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此外,我国新《
刑法》还规定了虚开
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虚开用于骗取
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其他发票罪,以及上述各罪的刑事责任。
(二)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根据
《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具体包括:
1.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采取
偷税手段,不缴或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解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税收征管法》第40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一下的罚款。
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6.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三)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既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神圣职责,也是每个税务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如果税务人员不能依法征税,甚至进行违法行为,不仅会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而且还会严重损害税务机关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忠于职守;不得索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为了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税收征管法》还专门规定了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