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的征收
财税术语
税款的征收指税款的征收入库具体力法。
目前税款的征收入库有三种小法:
1.纳税单位和个人直接向国库经收处缴纳税款。当地没有国库没收处的,不论纳党人在银行是否开有帐户,一般由纳税单位问征收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审核后填开专用缴款书,交给纳税单位或个人向国库经处缴纳税款;
2.税务机关自收税款。当地没有国库没收处的,或者税款零星分散,可由税务机关填开完税证,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根据完税证的金额按日填开汇总缴款书,同自收税款向国库经收处办理税款入库手卖。对于当地没有国库经收处而信用合作社有条件办理存款业务的,为了保证税款安全.应将自收税款在当日存入信用合作社,并按照规定的期限、额度办理票款结报手续。
3.委托代征代扣税款。对于边远地区或税源散以及需要进行源泉控制的税款,在规定内范围内可委托有关单位和代征人员代征、代扣税款。由代征、代扣单位填开缴款书或完税证代征税款,并按规定的期限、限额,向说务机关办理税收票证和代征税款的结报手续。税务机关收到结报税款后,按照自收税款的办法办理税款缴库手续。税务机关对代扣代缴税款情况,要按月或按期进行审查,核对有无漏扣、错扣以及延期缴库等问题,以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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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06-27 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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