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国民经济核算的实际工作中一般将服务业视同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包括除了农业、工业、建筑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细分为
服务业与其它产业部门的基本区别是,服务业生产的是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
同时性等特征。
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在日常应用上是有区别的。一般地,通过国民经济具体产业部门如农业、工业、建筑业等来描述
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服务业”;通过国民经济产业发展层次如第一次产业(简称
第一产业,下同)、
第二产业等描述国民经济产业部门时,就采用“第三产业”。
2、旅游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相对独立的服务业部门。除旅行社活动隶属于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下的服务业小类外,其它如
旅游设施建设、旅游餐饮、旅游住宿、旅游购物、旅游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等活动均分属于其它产业部门范畴。这与流行使用概念有明显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