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礼(生卒年不详),三国时期曹魏护军营士兵,讨债不成被同营士兵
焦子文所杀。
窦礼是三国时期曹魏护军营中的一名士兵,曾经借钱给同营士兵焦子文,前去讨债时被对方杀害并藏尸。军营发现窦礼失踪后认为他逃亡了,于是将窦礼的妻子儿女没为官奴婢。窦礼的妻子盈多次到州府申冤未果,于是上诉到廷尉
高柔处。高柔在听取了盈的申诉后审讯了先前因其他事情被捕的焦子文,最终查明了真相,为窦礼平反。随后
明帝下诏恢复盈及子女为平民,并向全国发布公文以窦礼一案为鉴戒。
顷之,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逐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盈连至州府,称冤自讼,莫有省者。乃辞诣廷尉。柔问曰:“汝何以知夫不亡?”盈垂泣对曰:“夫少单特,养一老妪为母,事甚恭谨,又哀儿女,抚视不离,非是轻狡不顾室家者也。”柔重问曰:“汝夫不与人有怨雠乎?”对曰:“夫良善,与人无雠。”又曰:“汝夫不与人交钱财乎?”对曰:“尝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求不得。”时子文适坐小事系狱,柔乃见子文,问所坐。言次,曰:“汝颇曾举人钱不?”子文曰:“自以单贫,初不敢举人钱物也。”柔察子文色动,遂曰:“汝昔举窦礼钱,何言不邪?”子文怪知事露,应对不次。柔曰:“汝已杀礼,便宜早服。”子文於是叩头,具首杀礼本末,埋藏处所。柔便遣吏卒,承子文辞往掘礼,即得其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班下天下,以礼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