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法律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关联作为切入点,从法理学与民族命运的高度,提出了由“法律人的法理学”向“立法者的法理学”迈进的主张;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文本、结构和序言的政治含义的全面解读,来阐释对宪法的法理学理解,从而批判地分析了“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和问题。作者还通过对美国宪法的研究来揭示其政治内涵,以进一步说明法律是如何建构国家主权并奠定国家政治秩序的。
阻碍我们法学进步的不仅是知识问题,一定程度上也是法学家的心态问题和伦理问题,也就是“文化主体意识”和“文化主体能力”问题。如果我们的法学研究不能正心诚意、平和理性地看待我们的传统和现实,我们就不可能有精神上的独立和文化上的自觉,也不可能有心态上的成熟和心智上的提升。我们的法学难有真正的建树,我们的法治难以真正建立,我们的民族就难以政治成熟,我们的生活方式就难以获得正当的价值和意义。
本书以法律与现代政治秩序的内在关联作为切入点,从法理学与民族命运的高度,提出了由“法律人的法理学”向“立法者的法理学”迈进的主张;并通过对我国宪法的文本、结构和序言的政治含义的全面解读,来阐释对宪法的法理学理解,从而批判地分析了“宪法司法化”的悖论和问题。作者还通过对美国宪法的研究来揭示其政治内涵,以进一步说明法律是如何建构国家主权并奠定国家政治秩序的。
强世功,男,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硕士导师;在
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1990),在北京大学先后获得法学硕士(1996)和法学博士学位(1999)1998年至1999年担任《北大法律评论》主编,1999年开始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担任《中外法学》编辑。2001年至2002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