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煦
清朝官吏
章煦(1745-1824年)字曜青,浙江钱塘人,清朝大臣。
人物评价
人物生平
乾隆十年(1745),章煦出生。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章煦进士及第。
嘉庆六年(1801年),章煦擢太仆寺少卿。诏以军事方殷,煦习机务,仍留直。
嘉庆七年(1802),三省教匪平,始罢直供本职。偕侍郎那彦宝往云南按布政使陈孝升等冒销军需,治如律。历太仆寺卿、顺天府尹。
嘉庆十年(1805年),章煦出为湖北布政使。
逾年,擢巡抚。
嘉庆十三年(1808年),召章煦为刑部侍郎。偕侍郎穆克登额往云南按事。
贡生任澍宇诬讦官吏冒销军需不实,论反坐。授贵州巡抚,未至,调云南,署云贵总督。
十四年,调江苏巡抚,署两江总督。时议行海运,下煦筹议,疏陈不便,寝之。
嘉庆十七年(1812年),章煦入觐,乞改京秩,授刑部侍郎,偕侍郎景安往直隶谳狱。
嘉庆十八年(1813年),河南教匪起,直隶总督温承惠赴剿,命煦代摄。寻擢工部尚书,调吏部,仍留署职。捕教匪冯克善械送京师,加太子少保。
嘉庆十九年(1814年),章煦回京,典会试。山东金乡窃贼聚众拒捕,巡抚同兴以邪教馀党闻。煦偕那彦宝往鞫,得状,依律论罪。知州袁洁诬报,褫其职。
上知山东吏治废弛,命煦等严察以闻,遂劾同兴玩泄,以致地方凋敝,仓库空虚,及布政使朱锡爵徇私废公状,并褫职,命煦署巡抚,清查亏空。寻以陈大文调任,同治其事,责煦议定章程。
疏言:“嘉庆十四年清查,原奏亏银一百七十九万有奇。今查十四年以前实亏三百四十一万有奇,十四年以后又续亏三百三十四万有奇。拟请清釐藩库,严交代定徵解分数,以杜新亏;立追缴及分赔限期,催徵民欠,以惩延宕;覈减提款,确查无著之亏,以示体恤;覈摊捐案,据估变流抵产物扣抵,先侭正项仓库一律筹补,军需垫解,查明方许列抵,以防朦混。”凡十四条,下部议行。
嘉庆二十年(1815年),偕侍郎熙昌往湖北、广东、江苏、安徽谳狱襄阳人吴焕章诬告易成元、易登朝等勾结谋逆,反坐论罪;襄阳知县周以焯滥押毙命,遣戍。雷州府经历李棠诬讦两广总督蒋攸銛,遣戍;雷琼道胡大成苛派属员,褫职;贵县知县吴遇坤刊书诋毁上官,遣戍;洋商卢观恒滥祀乡贤,黜之;江苏知县王保澄诬讦上官讳匿邪书,遣戍;阜阳捻匪纠抢杀人,论如律。
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章煦调礼部尚书,授军机大臣。调刑部,管理礼部。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章煦病免。寻授兵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兼管顺天府尹事。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章煦拜东阁大学士,管理刑部,晋太子太保。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章煦以足疾累疏乞休,予告致仕,食全俸,居家久之。
道光四年(1824年),太子太保、大学士章煦卒,谥文简。
煦久任枢曹,练习政事,易攵历中外,数治大狱。晚始参枢务,未久病去,再起管部,以尽心刑事,京察特被奖叙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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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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