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牍是几种东西的总称。把竹子、木头劈成狭长的小片,再将表面刮削平滑,这种用作写字的狭长的竹片或木条叫做竹简或木简,较宽的竹片或木板叫做竹牍或
木牍。
春秋战国以后,我们的祖先又开始使用新的记载文字的材料——
简牍和缣帛。
简的长度不一样,有的三尺长,有的只有五寸。经书和法律,一般写在二尺四寸长的简上。写信的简长一尺,所以古人又把信称为“尺牍”。每根简上写的字也不一样多,有的写三四十个字,有的只写几个字。较长的文章或书所用的竹简较多,须按顺序编号、排齐,然后用绳子、丝线或牛皮条编串起来,叫做“策”或者“册”。当时,除使用简牍外,丝帛也开始用来作为书写的材料。缣帛是用蚕丝织成的,往往一部书就写在一卷缣帛上,所以后来有以卷计书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