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墨子·号令》:“诸城门若亭,谨候视往来行者符,符传疑,若无符,皆诣县廷言,请问其所使。” 孙诒让 间诂:“《周礼·司关》有‘节传’, 郑 注云:‘传,如今移过所文书。’《释名·释书契》云:‘过所或曰传。传,转也,转移所求执以为信也。’ 崔豹 《古今注》云:‘凡传,皆以木为之,长五寸,书符信於上,又以一板封之,皆封以御史印章,所以为信也。’” 岑仲勉 简注:“即护照或通行证。”
《汉书·王莽传中》:“吏民出入,持布钱以副符传,不持者,厨传勿舍,
关津苛留。”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二编第二章第四节:“私商货物经官府
允准,给予符传,也得与外国人贸易。”
《资治通鉴·汉明帝永平十七年》引此文, 胡三省 注曰:“符、传皆合之以为信。符,兵符也……此传盖亦
行兵所用以为信,非度关所用之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