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958年2月1日至2月11日在北京举行。
主要议程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审查和批准1958年国家预算;决定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批准汉语拼音方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通过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决定
会议通过了关于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1958年国家预算及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决议,原则批准1957年国家预算的执行情况,修正批准1957年国家预算执行情况,修正批准1958年国家预算;批准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将直辖市天津市改为河北省省辖市的决议,关于中国科学院院长、副院长任免问题的决议。
根据大会主席团的提名,会议补选程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汪锋等4人为常委会委员,还补选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法案委员会委员及预算委员会委员。根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提请,决定任命陈毅兼外交部部长,沙千里为粮食部部长,杨一辰为第二商业部部长,赵尔陆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余秋里为石油工业部部长,李烛尘为轻工业部部长、王首道为交通部部长,张奚若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杨秀峰为教育部部长。会议决定任命郭沫若为中国科学院院长、陈伯达、李四光、张劲夫、陶孟和、竺可桢、吴有训为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