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
1899年5月18日在海牙召开的国际会议
第一次海牙和平会议,根据俄国皇帝尼古拉二世的建议,1899年5月18日至7月29日在海牙召开的世界上第一次讨论和平解决争端、限制军备以及战时国际法各项问题的国际会议,全世界26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经过大会、3个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研究讨论后,通过了3个公约和3个宣言。这3个公约是:(1)国际纷争和平解决公约;(2)陆战法规惯例公约;(3)《日内瓦公约》原则推行于海战公约。其通过的3个宣言为:(1)禁止自气球上放掷炮弹及炸裂品宣言;(2)禁止使用以散布窒息性或有毒气为唯一目的之投射物宣言;(3)禁止使用入人体内易涨或易偏之弹丸,即此种弹丸其外壳强固,但外壳不包中心之全部或外壳上施以刻划者宣言。尽管这次会议的正式任务是限制军备和保障和平,但并未作出实质性的决议,对限制军备问题亦未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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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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